江苏省发布地标《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文件规定了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燃气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燃气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适用于使用固定式内燃机、单机输出功率10MW以上的固定式燃气轮机组的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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