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环境保护>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日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征集2022年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详情如下: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 2022 年工作要点》《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2—2024)》等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噪声污染防治支撑引领作用,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工作,编制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推广目录清单,并将相关技术择优反馈相关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术范围

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二、征集条件

1.提交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所申报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3.若涉密技术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已申报我委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的技术产品,近一年若无重大技术创新的,请勿再报送;

5.所申报技术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6.技术产品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实用性强,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7.已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填写《深圳市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表》(以下简称《征集表》)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申报技术产品获奖证书;其他可以佐证所申报技术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等相关情况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报送数量最多不超过5个;

2.各单位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相关技术不涉密、无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

3.请各单位于2022年07月22日前,将《征集表》的可编辑文档和加盖公章的扫描文档、证明材料的扫描文档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angyz@sticmail.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下一篇:螺旋溜槽的影响因素的设备(带旋转的螺旋溜槽)

上一篇:海南:关于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