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洞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底开挖,开挖坡度不应大于设计值。
2、对明洞段、洞口挡墙段开挖深度大于1.5m土质边坡,必须放坡开挖或根据设计采用有效的锚喷支护。
3、当开挖面岩层比较破碎时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
4、不具备足够的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和有效的施工方案不允许进行开挖施工。
5、洞内施工时,必须按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监控量测及综合地质预报。
6、洞身必须按设计及有效的施工方案进行开挖及初支。
7、洞内爆破后必须排烟15min以后,由施工队专职安全员进行排险,未完成爆破后排险工作,续作业人员严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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