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对两个光伏项目分别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其非法所得。
华中监管局在决定书中称,孝感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城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及黄石孚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均已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4万元和人民币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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