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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注塑成型设备的安全隐患及其对策

进口注塑成型设备的安全隐患及其对策

 注塑成型设备具有能一次成型外形复杂、尺寸精确或带有金属嵌件的塑料制品,被广泛应用于国防、汽车、包装、文教卫生及人们日常生活等领城。2008年度苏州地区共进口了371批次,金额达8462.3万美元,从检验监管的情况来看,不合格率较高,情况不容乐观:不合格批次为81批次,不合格率高为22%,不合格金额达1496.2万美元。

  1.进口注塑成型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2008年度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注塑机成型设备进行检验监管中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1部分注塑成型设备安全防护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2265.1-1997《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1]规定,塑料机械产品必须施加安全防护装置,将危险与工作人员隔离,并保证安全防护装置在被触发的情况下,机器立刻停止。此类不合格,主要是防护结构高度不足,危险区安全距离设置不够,无紧急打开按钮等。

  1.2个别注塑成型设备电气系统不合格。大型设备电气系统的绝缘、电气强度、接地性能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26.1-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2]第8.2.3条等规定,产品的动力线路与保护接地电路间要求有一定的电气强度和绝缘要求,保护接地电路要有良好的连续性。部分进口注塑成型设备电气系统不合格,主要是接地电路缺乏良好的连续性,润滑油泵和电气柜未接地等。

  1.3部分注塑成型设备保护导线接点未施加标记,不符合GB5226.1-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中第8.2.7条(保护导线的连接点)所述“每个保护导线接点都应有标记,采用符号、黄绿双色、PE字母”的规定。

  1.4部分注塑成型设备保护导线缺乏联锁装置。某些国外注塑成型设备制造企业,往往出低价竞争的考虑,忽视人身安全,缺乏必要的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联锁防护装置的注塑成型设备,在正常作业时,打开防护门,设备仍可继续运转,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我国及欧盟等国家对加工设备的安全装置均有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GB5226.1-2002中9.3条款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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