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为促进山西省煤炭经济健康发展、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导致的煤炭需求不振和企业效益下滑等困难和问题,山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两金”。
据悉,两项煤炭资金的征收和提取均是从2007年开始的。转产发展资金的提取标准为每吨5元,按月提取,计入生产成本;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10元,按月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业内预计“两金”暂停提取可使煤企业每月减少15元的吨煤成本。因为“两金”优惠政策,几大煤企上市公司预计的利润增加数额非常可观。
进入2014年后不久,、齐齐下跌,煤炭企业经营困难。1-2月,山西煤炭工业过半数企业亏损,全行业亏损额达40.2亿元。按照原公告,“两金”暂停提取的优惠政策此前已经到期。此次山西继续延续该优惠政策,或能进一步改善山西煤炭企业利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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