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二级非伤亡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答: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无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全矿井停止工作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止工作8小时以上,但不足3昼夜。
2)井下点火封闭采煤工作面。
3)煤与瓦斯突出,煤突出量超过10吨(含10吨)。
4)矿区因火灾关闭。
5)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7)掘进工作面冒顶3m以上(含3m)。
8)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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