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方案》将遏制无序增长、减轻税费负担、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将分解后的具体29项工作明确落实到人民政府、煤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煤管局、国土资源厅等16个单位,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配合,认真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促进全省煤炭行业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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