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涵义和特征分析
(1)矿产资源的类型和特征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成矿作用形成,天然存在于地壳或地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它的存在形式主要有固态、液态和气态。根据用途和特点,矿产资源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和水煤气矿产。一般来说,矿产资源资产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详尽且不可再生。矿产资源的形成往往需要数百万年,其使用属于物质消耗,不可回收。2.隐蔽性和潜力。大多数矿产资源存在于地下,所以它们是隐蔽的。由于地理位置的复杂性,矿产资源的开采只能通过地质调查进行。3.分配的不平衡和权力关系的复杂性。由于自然条件不同,矿产资源的地理分布呈现出不平衡的形式,这将导致在矿产资源的整个开采和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和勘测机构等相关利益方之间的权益更加复杂。4.可变性。矿产资源是一种自然资源,会受到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同时,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矿产资源在物质形态和使用价值上会发生变化,导致在界定和评价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5.所有权垄断。我国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个人和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行使矿产资源采矿权等权利。
(2)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矿产资源的价值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矿产资源本身没有价值,只有通过开采利用等人类劳动活动,矿产资源才有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矿产资源在开采前需要由国家进行转让,这种矿业权转让的价值远远高于开采勘探后扣除成本后的利润价值,说明在人类通过劳动创造价值之前,它就有了自己的价值。本文同意第二种观点。本文认为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包括自然价值、权益价值和环境价值三个方面。具体如下:1。矿产资源的自然价值。自然价值的存在主要支持上面提出的第二种价值观点,认为矿产资源在被人类开发利用之前是有价值的。这个价值与劳动力投入和后期勘探成本无关,而与矿产资源的物质属性、地理条件和资源稀缺性有关。在实践中,评估师会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数据对矿产资源的自然价值进行评估。2.矿产资源的权益价值。权益是矿产资源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源静态价值转化为动态价值的过程。权益价值主要包括采矿权价值、矿产资源所有权价值、取得权益发生的成本、勘查开采造成的劳动消耗、矿产资源补偿费等。3.矿产资源的环境价值。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对资源所在地的土壤、空气体和水质造成污染,还可能引发一系列自然灾害,如山体滑坡、空气体指标严重超标等。因此,矿产资源开发商向国家缴纳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环境污染补偿费,以改善其造成的环境污染。各种环境补偿费用的环境价值已成为矿产资源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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