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最新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省共有生产煤矿20处,产能合计1514万吨/年。
其中,产能减少1处,涉及产能35万吨/年;取消通告2处,涉及产能150万吨/年;继续保留通告17处,涉及产能1479万吨。

建设煤矿12处,涉及产能360万吨/年。其中新建1处,涉及产能30万吨/年;扩建4处,涉及产能120万吨/年;改扩建8处,涉及产能240万吨/年。

公告表示,上述生产煤矿都是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的合法煤矿,建设煤矿都是建设项目开工信息已经报备且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的合法煤矿。
吉林省能源局强调,生产煤矿应在矿区显著位置公示煤矿生产能力和年度、月度生产计划,不得超能力生产。煤矿生产能力发生变化经审查确认后,市(州)、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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