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业主)优选”中标结果,黄河公司与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2标段100万千瓦中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标志着黄河公司继获得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多隆)39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开发权后,在推动抽水蓄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该抽蓄项目位于宁夏中卫市中宁县长山头乡大井子黄河右岸,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初拟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共安装4台25万千瓦抽水蓄能机组,后期通过优化方案可扩机至120万千瓦,总投资约71亿元,电站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28.1亿千瓦时,可有效提升宁夏中卫地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和清洁能源利用率,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将为中卫市新能源电源提供调峰填谷服务,是区域新型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为助力国家电投“2035一流战略”、黄河公司“三四二”奋斗目标高质量落地,对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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