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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金锑矿贸有限公司(钨出口资质)

白银金锑矿贸有限公司(钨出口资质) 2010年钨、锑、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发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出版物编号]公告2009年第96号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6日

根据《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管理暂行办法》、《钨及锑制品出口供应商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和《白银出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钨、锑、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标准、2010年钨及锑制品出口供应商资格标准及审核申报程序予以公布。

附:1。2010年钨制品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2、2010年锑制品国有贸易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3、2010年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4、2010年钨出口供应商资质标准

5.2010年锑出口供应商资质标准

6、2010年钨制品、锑制品、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质及钨制品、

锑出口供应商资格审查和申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09年11月6日

附件1

2010年钨制品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四、流通企业应当按照《钨、锑出口供应商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出口供应商的企业采购产品。

动词 (verb的缩写)2006-2008年流通企业钨制品年均出口量在160吨以上,以海关总署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不及物动词2006-2008年度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七、生产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冶炼加工企业;

(2)取得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明,并提供其出具的本年度达标排放的环境监测报告;

(3)钨生产企业应以钨制品为主要产品,以2006-2008年年均产量为标准,综合生产加工规模(折合APT)不低于3000吨/年,或钨粉、硬质合金(或钨丝、钨材等)产量。)不应低于500吨/年;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产品链长、深加工产品比例高的综合采选冶企业;

(四)企业生产的产品列入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第(三)项的相关标准可适当降低。

附件2

2010年锑品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通过国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四、流通企业应当按照《钨、锑出口供应商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出口供应商的企业采购产品。

动词 (verb的缩写)2006-2008年流通企业锑品年均出口量在170吨以上,以海关总署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不及物动词2006-2008年度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七、生产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冶炼加工企业;

(2)取得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明,并提供其出具的本年度达标排放的环境监测报告;

(3)锑生产企业应以锑制品为主要产品,以2006-2008年平均年产量为准。精锑综合生产加工规模不低于5000吨/年,或氧化锑产量不低于3000吨/年;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产品链长、深加工产品比例高的综合采选冶企业;

(四)企业生产的产品列入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第(三)项的相关标准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附件3

2010年国有白银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一、生产企业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年以上;

(2)西部地区生产企业年产白银40吨以上,其他地区生产企业年产白银80吨以上,经行业审核后以2008年企业内销和出口量之和为准(新增生产企业按出口供应量计算);

(三)企业生产的产品列入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第二款的相关标准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4)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废水、废气排放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特别是火法粗银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砷烟气、废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取得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明,须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年检报告;

(五)粗银生产工艺和电解提纯生产工艺在同一法人企业内完成,电解所用的粗银生产环保措施符合第四款要求;

(六)含银废物在收购地由银回收企业处理时,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其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七)生产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且产品质量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九)通过国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10)2006-2008年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等条件下,对通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认证、产品在国际市场注册商标、产品链条长、产品深加工比例高的企业,优先批准其出口经营资格。

第二,流通企业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2006年至2008年从事白银产品的经营业绩;

(三)西部地区外贸流通企业年进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其他地区外贸流通企业年进出口额2亿美元以上,以海关总署2008年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五)通过国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6)2006-2008年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附件4

2010年钨出口供应商资格标准

钨出口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冶炼加工企业。

2.钨产品折合仲钨酸铵(以下简称APT)产能3000多吨(以2008年底前已有产能计算,下同),2006-2008年年均出口供应量500多吨。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采选冶综合型企业、产品链条长、深加工产品比例高的企业。

第三,产品质量达到了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通过了国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5.钨精矿对APT的回收率大于90%,APT对钨粉的回收率大于97%。

6.钨精矿到APT的能耗小于1吨标准煤/吨产量,APT到钨粉的能耗小于4.6吨标准煤/吨产量。

七、工业粉尘、废水、废气排放等环保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并经省级环保部门批准,且必须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当年出具的检测报告。

八、装备水平先进,主要设备、仪器、仪表都是1990年以后制造的。

9.冶炼企业采购的钨精矿和初级产品均为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和取得出口供货资格的冶炼企业的产品。

附件5

2010年锑出口供应商资质标准

1.锑出口供应商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冶炼加工企业。

二。锑品产能4000吨以上(以2008年底前已有产能为准,下同),2006-2008年年均出口供应量750吨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采选冶综合型企业、产品链条长、深加工产品比例高的企业。

第三,产品质量达到了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通过了国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5.锑精矿对精锑的总回收率大于80%。

六、炼锑能耗低于1.27吨标准煤/吨产量。

七、工业粉尘、废水、废气排放等环保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并经省级环保部门批准,且必须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当年出具的检测报告。

八、装备水平先进,主要设备、仪器、仪表都是1990年以后制造的。

九个。冶炼企业采购的锑精矿及初级产品应来自具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和具有出口供货资格的冶炼企业的产品。

附件6:

2010年,钨、锑、银获得国有贸易出口企业资格。

钨和锑出口供应商资格审查和申报程序。

一、根据本公告附件1、2,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优先选择综合采选冶企业,在2009年获得国有贸易钨锑出口资格的地方企业数量内,对符合国有贸易出口资格的企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商务部外贸司。2009年,根据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钨、锑中央管理企业于2009年11月20日前向商务部外贸司提交了申请材料。

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附件3,对符合国有白银贸易出口资格的地方企业进行审核,并于11月20日前将审核意见和企业申请报送商务部外贸司。2009年,按照附件3的要求,白银中央管理企业于2009年11月20日前向商务部外贸司提交了申请材料。

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附件4和附件5,对获得2009年钨锑出口供货资格的地方企业进行审核,并于11月27日前将审核意见和企业申请报送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提出行业意见,于2009年11月27日前报送商务部外贸司。

此外,铟、钼、锡、天然砂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暂不修订,仍按现行相关公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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