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吹填造地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初始吹填,排泥管口离围堰内坡脚不应小于10m,并尽可能远离退水口。吹填区内排泥管线延伸高程应高于设计吹填高程,延伸的排泥管线离原始地面大于2m时应筑土堤管基或搭设管架,管架应稳定、牢固。
吹填区围堰应设专人昼夜巡视、维护,发现渗漏、溃塌等现象及时报告和处理;在人畜经常通行的区域,围堰的临水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退水口外水域应设置拦污屏,减少和防治退水对下游关联水体的污染。
(二)围堰内吹填筑堤安全技术要求
新堤吹填应确保围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据不同土质控制在0.5~1.5m,并采用间隙吹填方式,间隙时间根据土质排水性能和固结情况确定。吹填时管线应顺堤布置,需要时可敷设吹填支管;对有防渗要求的围堰,应在堰体内侧铺设防渗土工膜,并在围堰外围开挖截渗沟,以防渗水外溢危及周围农田与房屋。排泥管口或喷口位置离围堰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以免危及围堰安全。
(三)建筑物周围吹填回填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物周围采用吹填方式回填土方,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发现有危及建筑物和人员安全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吹填,并及时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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