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是由国家标准局于1985年4月17日颁布,198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标准号:GB5083-1985)。后于1999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于199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修订后的标准号:GB5083-1999)。
这一标准是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制定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准用标准,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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