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禁止冒用未授权企业或单位名义开展光伏项目洽谈和开展项目工作。对未取得“岳阳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对已经开工建设无项目备案证明的,必须及时叫停,完善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未取得“岳阳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网岳阳电力公司一律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本通知自2023年5月8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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