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示,其中包含“APEC经济体碳中和目标下的氢能发展应用和中国实践”项目和“APEC经济体能源转型中化石燃料电厂低碳化改造路径和中国实践”项目两个项目,详情如下:
关于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示
根据能源国际合作研究需要,2025年7月10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经组织专家评审各单位申报情况,拟由天津大学联合体和国能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现将项目承担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9月4日。
附件: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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