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长高电新披露公告称,公司拟利用宁乡产业园、望城产业园和衡阳产业园现有及新建厂房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屋顶光伏项目”),三个产业园屋顶光伏项目投资总金额预计为7961.77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长高电新表示,本次在公司三个生产基地投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战略定位,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要求及满足子公司建设绿色工厂的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对电力的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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