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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与珠海迈科斯签署8921万元光伏设备采购补充协议

9月18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光伏湿法生产设备共计74台/套。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技术迭代、公司战略等因素,公司拟将原合同中尚未交付的湿法设备进行部分硬件改造及工艺功能升级,为此公司与珠海迈科斯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金额为8,921.12万元(含税)。

公告显示,爱旭股份实际控制人陈刚同为珠海迈科斯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珠海迈科斯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爱旭股份表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充分评估了行业技术变革以及珠海迈科斯在光伏湿法设备领域的技术及研发能力、设备交付效率、过往产品质量、价格优势的基础上开展的日常生产经营延续性采购活动,以成本加成方式评估采购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珠海迈科斯在光伏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调试、升级等方面有较多协同,互相尊重对方的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公平、互利地开展合作,双方在设备采购方面有销售限制性条款和保密协定,并对相关生产环节给予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的有效管控,保证价格的公允。公司向珠海迈科斯采购光伏湿法设备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光伏技术领域的先进性,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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