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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证券事务代表辞职

10月13日,永清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黄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田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据悉,10月10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向永清环保提问:永清环保在2024年发布公告签订印尼EPC 2.7亿元合同,而在2024年定期报告显示合同终止,该合同是否为虚假合同?

对此,永清环保回复称:2024年3月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印尼德信钢铁签署的2.7亿元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真实合法,签约后已开展现场勘测、方案设计等前期筹备工作并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融资性保函申请进展。合同终止主要系因项目涉及的外部相关审批流程及项目配套条件衔接未达预期,导致项目推进的核心客观条件未能如期达成。上述情形均系外部因素所致,不存在虚假合同情况。终止事宜与对方友好协商并合规披露,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核心业务提质增效,持续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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