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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近日,三峡集团发布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冶金、化工、重装备园内,该园区隶属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管辖,是沿海产业基地盐田独立工矿区的一部分。属于沿海基地除一期、二期之外的新开发工业园区,位于沿海产业基地的东部。园区规划范围东至营钢东路,西至营钢西路(嘉晨大道),北至营柳路,南至庄林路与沿海基地二期相连。

本项目建设两台(套)额定出力500MW级“F”型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采用“一拖一”配置,包括燃料系统、热力系统、烟气系统、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等,以及配套的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附属辅助建筑等,每套联合循环机组包括1台干式低NOx重型工业燃气轮机,1台发电机,1台卧式、三压、再热、无补燃型余热锅炉,1台蒸汽轮机及其相关的附属、辅助设备和系统,采用室内布置。

招标范围为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的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监造、催交、保险、运输及接卸、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其中供应、监造、催交、保险、运输不包含招标人采购的机岛设备、炉岛设备);工程施工(建筑及安装);单体、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工程总承包管理、技术服务、培训,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工程档案管理及移交、工程达标投产、工程报建(验)及相关手续办理,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数字化移交、对外协调、配合质量监督检查、性能试验及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后评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本期工程拟建设2套500MW级“F”型“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本工程计划2025年12月3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2027年9月30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27年12月31日第二台机组投产。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建筑工程);4)承装、承修、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需符合国家能源局最新规定)。联合体投标时按分工认定资质。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具有1项境内9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提供含签字页、日期、技术参数的合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具有1项同类项目完工业绩(提供合同及投产证明)。同一业绩可同时满足两项要求。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9F级燃气机组或600MW级燃煤机组EPC/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经历,提供任命文件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安全总监需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有同类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经历,提供任命文件及无兼职承诺书。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禁止单位负责人关联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7日09时至2025年11月13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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