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新能源项目回收指标再分配的通知》。
《通知》表示,2025年11月,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调整部分新能源项目建设内容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38号),对部分未开工、未按期建成或不能按原规模建成的新能源项目回收了建设指标。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回收指标进行再次分配。
本次再分配新能源项目规模共390万千瓦,不限定风电、光伏项目类别,由相关市根据项目可行性和成熟度择优安排。
详情见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新能源项目回收指标再分配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70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2025年南宁市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经项目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专家评分等程序,形成《2025年南宁市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新能源项目回收指标再分配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70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2025年柳州市陆上风电项目申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竞争性配置初审评分工作。现将评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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