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期间,被告人张付林、贾传祥等36人多次在“苏淮拖488”船队承运江苏井神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过程中实施盗窃,窃取船队承运煤炭总计1439.79吨,涉案金额达110.27万元。(通讯员凡振峰 记者杜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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