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棒杰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及扬州棒杰收到《民事调解书》,各方协商一致确认,1.4亿元到期补贴款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破产程序依法申报债权进行破产分配,公司作为连带责任方,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返还。此外,本案受理费38.76万元由双方共同负担,公司也需于9月30日前支付。
此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因扬州棒杰未按计划复工复产,诉请公司及扬州棒杰连带退还已支付的设备补贴款本金1.4亿元及利息。近日,公司及扬州棒杰收到《民事调解书》,各方协商一致确认,1.4亿元到期补贴款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破产程序依法申报债权进行破产分配,公司作为连带责任方,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返还。此外,本案受理费38.76万元由双方共同负担,公司也需于9月30日前支付。
据悉,2022年12月,棒杰股份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并在扬州投资设立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开发区管委会按协议提供扶持政策。
然而,2025年,受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导致扬州棒杰经营未达预期并持续亏损,并自当年3月起生产线临时停产检修。2026年1月,开发区管委会因扬州棒杰未能按计划复工复产,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连带退还1.4亿元设备补贴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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