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24〕34号)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原文如下: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24〕34号)的通知
文 号:尧区政办发〔202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尧都高新区,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24〕34号)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原标题:尧区政办发〔2026〕2号下一篇:专家解读之一:强化标准引领,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业链协同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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