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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拟2.76亿元收购两家新能源企业

3月4日,东方新能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公司计划通过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海城锐海”)100%股权和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电投瑞享”)80%股权,交易总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2.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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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收购由新能企管中心作为实施主体,该合伙企业由东方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交易完成后,东方新能将实现对两家标的公司的控制。值得注意的是,海城锐海的股权收购采用摘牌方式完成,目前已取得天津交易集团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本次收购被视作东方新能推进新能源战略的关键一步。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计划收购的两家标的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均具备成熟运营经验。其中,海城锐海专注分散式风电业务,下属的风电场位于辽宁鞍山海城各地区,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并网规模合计41MW。电投瑞享则聚焦集中式风电场和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项目覆盖山西、陕西、河南等多省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并网规模合计761.62MW。

此前,东方新能于2024年完成司法重整,剥离传统生态环保资产,确立以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为核心的发展方向。公司表示,此次收购将助力其加快业务结构转型,提升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不过,草案也披露了标的资产存在多项合规瑕疵。其中,海城锐海面临土地产权证未办理完毕、部分建设手续缺失、征地手续不完善等问题;电投瑞享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亦存在农户房屋产权不明、部分厂房权证尚在办理等情形;其子公司风和风力运营的风电项目同样存在征地及建设手续不健全的情况。

东方新能提示,上述问题可能导致标的公司面临行政处罚、罚款甚至项目拆除的风险。此外,标的公司整体负债水平较高,偿债压力不容忽视。部分下属项目公司因融资需求签订协议,涉及控股权变更需经债权人同意,若未能取得同意,可能影响后续资金安排。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新能原名东方园林,2024年底完成重整后,于2025年12月启动更名程序,全面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公司同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2025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500万元至7500万元,但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显著收窄。

东方新能解释称,重整完成后,已逐步剥离原有业务并压缩费用,同时完成433MW分布式光伏资产的收购与并表,新业务实现稳定发电收入,对经营形成一定支撑。尽管整体仍处于亏损状态,但财务结构已明显改善,转型成效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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