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时,应提前与分布式新能源建立聚合服务关系,并在交易申报时将绿电申报电量全部关联至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无法满足计量条件和一对一溯源的分布式光伏等经营主体,不应参与绿电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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