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勘查投资过多而出现产能过剩问题,国土资源部曾在2007年、2009年、2011年三次暂停受理新设煤炭探矿权申请。
《通知》还提出,重启受理新设煤炭探矿权申请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矿业权审批管理,有序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等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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