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黑龙江省将取消地方政府或部门向煤炭企业征收的塌陷补偿费、专盯费、质量标准化经费和其他未经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自行设立并强制征收的,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性质的收费项目,以及地方政府未按国家规定而按照煤炭产量或销量向煤炭企业征收的育林基金。
《通知》规定,各地不得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变相收取和统筹使用安全费。
上一篇:山西强力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