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4年底,山西省发电装机容量已达6016万千瓦,其中燃煤机组5348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9%。
本次参加能效对标活动的为省内装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机组,含中央及地方发电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自备发电企业。山西省根据火电企业的运行特点,将标杆标准分为国内标杆值、省内标杆值、省内先进值、省内达标值四类。各企业结合本企业机组现状,确定对标值,开展对标活动。
通过开展火电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持续降低火电企业的单耗,到“十二五”末,供电煤耗达到333gce/kwh(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厂用电率达到7.23%以下,发电水耗和油耗均有较明显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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