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攸县出台的煤炭产业发展政策奖励针对的是在攸县注册登记的煤炭加工经营企业,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必须进销攸县本地产的煤炭;二、必须在攸县境内正常申报纳税;三、月销售量在2000吨以上(含2000吨)。
煤炭产业发展奖励政策以“量产计”:月销售2000吨至5000吨(含5000吨)每吨奖补7元;月销售5000吨至10000吨(含1000吨)每吨奖补10元;月销售10000吨至15000吨(含15000吨)每吨奖补15元;月销售15000以上每吨奖补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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