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旨在依托榆林丰富的兰炭资源、神华稳定的运力和河北省较大的市场需求,扩大榆林兰炭在河北省工业及民用领域的应用。
按照计划,今年河北省兰炭使用量将实现500万吨以上,2017年将达到1500万吨以上。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6月,国家能源局与北京、天津、河北及神华集团公司签订《散煤清洁化治理协议》,推进解决京津冀地区散煤清洁化燃烧问题。
《协议》提出,通过落实优质煤源、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制定标准、加强监管等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京津冀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优质低硫散煤、洁净型煤在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
另外,今年5月14日,神华销售集团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在京签订了清洁煤供需合作协议。协议指出,2015年神华销售集团将为沧州市供应清洁电力用煤1070万吨,清洁锅炉用煤630万吨,民用洁净煤100万吨。在2015-2017年将为沧州市提供清洁煤总计6250万吨。
据河北省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北省将以兰炭及其制品替代散烧煤为方向,协调各地参照洁净型煤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同时协调公路、铁路运输部门,积极引导兰炭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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