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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队启封火区,应按哪些规定进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1-04-13 16:23:25  来源:综合文化知识 新闻归档
煤矿知识 其他知识 救护队启封火区,应按哪些规定进行?

   救护队启封火区,应按哪些规定进行?
   答: 救护队启封火区,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
  (1)贯彻火区启封措施,逐项检查落实,制定救护队行动安全措施。
  (2)启封前,应检查火区的温度、各种气体浓度及密闭前巷道支护等情况;切断回风流电源,撤出回风侧人员;在通往回风道交叉口处设栅栏、警示标志;做好重新封闭的准备工作。
  (3)启封时,必须在佩用氧气呼吸器后采取锁风措施,逐段检查各种气体和温度,逐段恢复通风。有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重新封闭火区;火区进风端密闭启封时,应注意防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溃出。
  (4)启封后 3天内,每班必须由救护队检查通风状况,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并取气样进行分析,只有确认火区完全熄灭时,方可结束启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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