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作业“十不焊制”?
一、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二、在重点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有关领导、车间安全部门批准,未办理动火手续,不能焊割。三、在禁火区内,未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不能焊割。四、未经领导批准,车间、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使用情况和结构情况下,不能焊割。五、焊割场所附近易燃物未清除,不能焊割。六、容器内,不使用安全灯,通风不良,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七、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道,未经清理置换、分析不能焊割。八、对用可燃材料充作的保温、隔热、隔音设施的部位,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九、带压的管道或密闭容器不能焊割。十、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安全操作相抵触的工作不能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