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称:政府提出了一项征收1.5%的煤炭出口税。这项税收针对IUP持有者来征收,为的是缩小个体采矿许可证持有者与持有另一种叫做煤炭合同(CCoW)的采矿许可证的公司纳税金额的差距。
目前CCow持有人支付45%的企业所得税和13.5%的专利税,而ICP持有人支付25%的企业所得税和3%-4%的专利税。然而,一些煤企已经表示担忧这项政策的实现。
某印尼生产商表示,税收可能会在FOB价的基础上征收,但是不确定的是政府是否会提供任何临时救济。围绕着新税有很多的争议,卖家可能会提前支付新税,类似于现在的煤炭专利税。这使得IUP持有者更加困难,因为政府也强制要求煤炭和其他矿产出口交易必须由通过印尼银行收集的信贷和收益证明支持。
这对印尼煤炭供应商而言是另一个负担,上个月在巴厘岛的一个行业会议上,官员提到,政府仍在考虑煤炭出口税的优点。与此同时,一个印尼贸易商表示,他预计新税的实施将延期或是至少在煤炭供应商的压力之下将煤炭从应税产品中免除。
自7月1日,政府要求煤企进行从生产到运输到港口的国内贸易时都必须使用本国货币。虽然它似乎是一个很正常的过程,但是却不会轻易实现。煤企已经从国外债权人那里获得贷款用于扩张,因为他们提供更便宜的利率约2%-3%,而当地利率约8%。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当煤企偿还贷款时使用的是美元,而本国货币兑换美元时货币贬值。
下一篇:煤焦钢市场每日信息摘编07.07
上一篇:6月份江苏省发电量下降1.21%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