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建设公司发生1次死亡2人事故是如何问责的?
答:发生1次死亡2人责任事故,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行政撤职处分或解聘劳动合同,给予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责任的科区管理人员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副总、副矿)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分管安全领导(副总、副矿)行政降级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行政记大过处分。
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建设公司发生1次死亡2人事故是如何问责的?
答:发生1次死亡2人责任事故,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行政撤职处分或解聘劳动合同,给予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责任的科区管理人员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副总、副矿)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分管安全领导(副总、副矿)行政降级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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