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增量,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工作中的四项具体安排是什么?
一是积极探索实践,规范“四种形态”执行程序,完善配套制度,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二是加大纪律审查追究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三是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量纪准确,审查规范,实现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四是完善考核制度,对不能按时审查了结的;不能妥善处理问题线索,致使举报人越级举报的;未完成全年纪律审查指标的;问题查不清,被举报人得不到应有处理的;多年未开展纪律审查的,要对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进行追究,确保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对基层涌现出的成功做法、先进经验,要大力推广实践,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