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标准?
答:①提高 护理费人员的范围是: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②护理费发放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已发放自雇费的离休干部,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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