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7月份,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30万吨以下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15年年底前,全市包括滕州市刘村煤矿在内的6处小煤矿全部关闭到位。这6处小煤矿分别是:滕州市刘村煤矿、枣庄二一五煤矿、枣庄夏庄煤矿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邹坞煤矿、枣庄市甘霖实业有限公司、枣庄市台儿庄区闫布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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