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厅改革〔2021〕240 号)复函同意,拟将宝钢特钢2 座40 吨电炉产能出让。现将宝钢特钢2 座40 吨电炉对应28 万吨炼钢产能出让方案予以公告 ,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7 日
我的煤炭网>新闻>国内资讯>关于宝钢特钢2座40吨电炉产能出让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厅改革〔2021〕240 号)复函同意,拟将宝钢特钢2 座40 吨电炉产能出让。现将宝钢特钢2 座40 吨电炉对应28 万吨炼钢产能出让方案予以公告 ,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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