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综合处处长樊建强介绍,山西明确提出保供安全措施,煤矿发生事故后,不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节假日期间,严禁下达不合理的行政性停产限产措施等。
会上,山西省应急部门解读了《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杨振中介绍,《规划》立足省情,紧盯防范化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两大类突发事件,突出全灾种、大应急、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聚焦目标研判、重大风险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
煤矿安全生产方面,《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当前,山西不间断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以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违规外包挂靠、违规开采保安煤柱、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紧盯停产整顿矿、长期停产停工矿、技改重组矿、保供井工矿等6类矿井,强化重点监管,确保煤矿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徐全洲介绍,山西将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到2025年,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