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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建130万吨MTO 20万吨EVA项目!联泓新科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签署技术合作协议

山东拟建130万吨MTO 20万吨EVA项目!联泓新科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签署技术合作协议

12月24日午间,联泓新科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实现生物可降解材料领域战略布局,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于近日签署了《合作研发基于第四代催化剂的二氧化碳基生物可降解材料(PPC)超临界聚合工业化技术合作协议》。就共同开发基于多核锌系催化剂(以下简称“第四代催化剂”)的聚碳酸亚丙酯(以下简称“PPC”)超临界聚合工业化技术,双方同意开展全面技术合作,并由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5万吨/年PPC工业化生产线。

本协议涉及技术由长春应化所王献红团队主导研发。王献红团队二十多年来始终致力于二氧化碳的固定和利用等应用基础研究及产业化工作。王献红为长春应化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0-2016 年任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团队“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基本科学问题”首席科学家,现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主任,在高分子材料学界享有盛誉。

技术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和目标

1、双方在 PPC 的研发和工业化上拥有共同的发展愿景,将合作开发基于第四代催化剂的 PPC 超临界聚合工业化技术。

2、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建设 5 万吨/年 PPC 生产线,项目原材料消耗中二氧化碳质量占比不低于 38%,产品应用于薄膜、地膜等领域。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 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如项目延期则最长不超过 2 年。

(三)排他性约定

1、长春应化所是公司基于第四代催化剂的 PPC 超临界聚合工业化技术唯一合作方和第四代催化剂的唯一供应方。

2、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年内,长春应化所不得将 PPC 超临界聚合相关技术及催化剂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直接或间接授权或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四)知识产权归属

1、长春应化所保证本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不涉及侵权,即不存在侵犯长春应化所前期合作伙伴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双方共同开发的工艺包,由此形成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归双方共同所有,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向第三方转让,转让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各占 50%。

3、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长春应化所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含万吨级连续聚合工业化技术),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受让权。

聚焦新能源和可生物降解

材料打造一体化

作为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持续推进生物可降解材料和新能源材料等重点方向的战略布局。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20万吨/年乳酸及13万吨/年 PLA(聚乳酸)项目备案,并进入项目建设阶段,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润格润已完成15 万吨/年PLA 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备案,并已完成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备案,其中一体化项目包括 130 万吨/年 MTO(甲醇制烯烃)装置、20 万吨/年 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装置、20 万吨/年 PO 装置、5 万吨/年 PPC 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目前正在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PPC 属于新一代性能优异的“环境友好型”的生物可降解材料,该项目投产后其主要原料二氧化碳和 PO 均为公司自产,完全符合“双碳”政策和循环经济的要求。此次与长春应化所开展技术合作,投资建设 PPC 项目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生物可降解材料的产品品类,是公司布局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又一重要举措。未来公司有望在生物可降解材料领域实现 PLA、PPC 等多产品布局,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收购上游甲醇原料供应商,提前布局全产业链

2021年2月18日,联泓新科发布公告称,公司现持有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17.5%的股权,因公司战略布局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新能凤凰的其他股东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奥股份(600803.SH)”)、廊坊华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上述两家公司合计持有的新能凤凰82.5%股权,本次收购后新能凤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新能凤凰是公司最大的原材料供应商,2019年甲醇销售量约105万吨,其中向公司销售甲醇57万吨,约占公司135万吨甲醇耗用量的40%。此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完善产业布局,实现约80%的甲醇产能自给,规避甲醇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盈利稳定性,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新能凤凰所产甲醇将通过管道运输方式全部供应公司,大幅降低公司外购甲醇物流成本,有效降低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通过双方公用工程优化互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整体运行效率。

新能凤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公司与新能凤凰之间的日常交易将不再构成关联交易,大幅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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