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披露的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巴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对该单位罚款2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