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的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了“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形成区域竞争电价市场”的电力改革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确定了电力改革的四个步骤,即“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
这四个步骤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目前,厂网分开已基本实现,但输配分开尚逡巡不前,而后者恰恰是“竞价上网”的物理与体制基础。
以比较成熟的北欧电力交易体制为例,为实现竞价上网,保证消费者用上最便宜的电力,北欧将电力产业链拆分为发电、输电、配电与用电四个不同主体。
其中,发电与配电,由民营公司运营,而输电则由垄断但非盈利的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在整个交易链条中,国家电网的任务是保证电力安全高效传输,只收取过网费。配电方和用电方,可通过场外交易或场内交易方式,直接与发电方进行报价交易,最终依靠竞争形成的成交价格便是市场电价。
从国内情况看,由于输配分开迟迟没有实质进展,导致电网从电厂购电、再趸售给用电者的垄断角色无法改变,竞价上网的买卖双方,被电网这一垄断者阻隔,市场电价的形成遥遥无期。因此,从电力改革下手,才能顺利实现资源品价格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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