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支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乌银)罚字〔2022〕第3号)显示,中国银行哈密市分行存在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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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支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乌银)罚字〔2022〕第3号)显示,中国银行哈密市分行存在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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