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启动资源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孟祥瑞代表说,与原条例相比,焦煤在煤炭资源中被单列,税率提高为每吨8元至20元,其他煤炭资源税率仍为每吨0.3元至5元。与兄弟省市相比,我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为最低,淮南市煤炭资源税实际税负不足1%。孟祥瑞代表指出,较低的资源税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在这样的价格形成机制中,资源税无法有效发挥调节作用,容易导致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
改革和完善煤炭资源税制,是拓展煤炭开采社会成本补偿功能的需要,是保障煤炭开采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孟祥瑞代表建议,在淮南市开展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适当提高其税负水平,煤炭资源税税率按5%征收。如果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时机暂不成熟,建议将淮南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上调为4元/吨。
下一篇:中煤能源2月商品煤产量882万吨
上一篇:2月份我国进口铁矿石明显回升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