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港建费是我国政府性基金中的一项,开征近30年来,为我国水运行业的长足发展提供了财政支持。随着社会发展,港建费的征收管理与水运经济发展的矛盾日渐凸现,进一步深化港建费改革已势在必行。
叶成认为,国有港口要采用税收取代港建费。国有港口属于国有资产,国家或地方向经由国有港口装卸的货物征收港建费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港建费还应继续征收,但收费方案应根据变化的形势有所改变。
“为了避免乱征收、不缴费等情形,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税代费,为国有港口建设积累一定的资金,解决财政支持不足的困难。”叶成说。
另一方面,民营港口要逐步取消港建费。叶成说,国家对民营港口建设基本上没有投资,基本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的原则运作。经由民营港口装卸的货物征收港建费标准应逐渐降低,直至取消港建费,为民营港口发展“松绑”,创造更为公平的环境。
上一篇:印度2月进口煤炭小幅增长1.7%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