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是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具备与承包设计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
二、设计程序、设计和预算内容、篇幅和施工程序,应符合国家矿山设计和建设项目、设计和预算文件、标准、建筑定额和规范的规定。
三。在设计中,要特别注意论证合理利用矿产、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在设计中,应提前建设和运行一些测试车间和实验室、测试项目、企业集团的公共建筑和环保设施。
四、在设计中要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材料、构件,合理的劳动组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项目投产后能采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并在劳动力、原材料、材料、能源消耗上能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合理定额。
5.设计的工作效率。在规模规划、结构设计和工艺决策、部件、结构件和成品通用化的基础上,广泛采用标准设计,规范设计程序。
六、矿井设计应有完整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