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个阶段是煤矿企业按照清理范围和检查内容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煤矿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自查;第二个阶段是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煤矿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第三个阶段是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对煤矿企业自查和地方检查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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