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3亿元,其中注册资本金总额按照项目经批准的概算总投资的30%确定。首期注册资本为1亿元,未来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复和项目工程推进的需要,由各出资人按持股比例在年内追加出资。预计公司对该项目的累计出资约4亿元。
据有关部门分析预测,到2015年广东省煤炭需求量将达到1.75亿吨,2020年将达到1.85亿吨,未来广东省煤炭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同时目前我国煤炭海运存在北方港口装船能力不足、南方港口接卸、堆存和疏运能力不足、东南沿海和沿江卸船码头吨级偏低、季节性、阶段性不平衡严重等问题,加剧南方阶段性“煤荒”。而珠海港此次参投工程,可发挥其在集疏运方面具备优势,可通过水水转运、江海联运、海铁联运等方式,辐射华南沿海乃至江西、湖南等地区各用煤企业,满足西江沿线煤炭市场的需求。
上述项目主要包括建设2个10万吨级卸船泊位,6个装船泊位及堆场道路房屋等相应生产辅助设施。设计年吞吐量共计4000万吨。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全部建成达产后,年营运总收入为6.4亿元。该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至3年,预计正式运营后第二年开始产出效益。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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