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法律法规>关于征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等五项地方环保标准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等五项地方环保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厅组织开展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等五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5月15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hbkejichu319@163.com)。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www.hebhb.gov.cn/)“科技标准”栏目“意见征集”板块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省环保厅       李红彦


电    话: 0311-87802852(兼传真)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  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5.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7.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9.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5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工信部称一季度钢铁产能利用率恢复至80% 意味着什么?

上一篇:2018年一季度河南省钢铁行业盈利10.1亿元